新乡贤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新乡贤主体构成具有多维性,由之而存在权责界限模糊,难以形成合力以及统一监管难以实施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的有序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中,亟需寻求发挥新乡贤主体作用最优化的路径,使得新乡贤多维主体形成合力,发挥功能优势,确保乡村文化振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