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1年12月24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这次修订,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着力破除自主创新障碍因素。科学技术进步法于1993年颁布施行,曾在2007年进行修订。此次修订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完善立法宗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扩大科技开放合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