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两高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的若干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正式拉开了我国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立法适用问题的序幕。2012年修改后的新的《刑事诉讼法》第54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理论与范围,同时司法解释也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本文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方面研究毒树之果在我国确立的必要性以及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