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实施的新环保法被誉为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为此构建了双重差分(DID)模型,以2011—2018年中国沪深上市的A股工业企业为研究对象,对其实施效果及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新环保法能够显著提高重污染行业的企业绩效,且这种影响通过了平行趋势假说、企业绩效变量替换等检验,这为解决环境与绩效双重红利问题提供了方向。通过虚假政策时间点的安慰剂检验、剔除产能过剩行业的干扰、剔除法规实施第一年数据等三种证伪检验,再次证明新环保法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具有稳健性。进一步分析了新环保法实施后企业绩效的动态边际效用,发现从影响时间看,存在两年的滞后期,并且影响逐渐增强。最后,从企业内部特征(产权性质和企业规模)和外部特征(所在地区和市场化程度)两方面展开了异质性分析,总体认为,对于非国有企业、规模较小企业以及在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区或欠发达地区的企业,新环保法的影响作用更显著,这一实施效果与新环保法"补短板、强弱项"的设计理念非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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