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形势下,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重返劳动岗位(本文称之为超龄再就业)日趋普遍,然而超龄再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却没有系统、明确的立法,导致司法实践中同样案件难以形成统一的裁判标准,超龄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本文在明确界定超龄再就业人员劳动者资格、超龄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将超龄再就业人员纳入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并根据超龄再就业人员的特殊性构建和完善相应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

  • 单位
    攀枝花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