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流质押监管业务应该被看作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业务模式创新,不能因其具有较大的风险而予以全盘否定,而是应该积极地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完善业务模式,使之更安全、更具有生命力。笔者认为,需要从业务模式、法律设计、司法保障、具体操作等方面予以不断完善。

  • 单位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