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的政治思想传统中,天命观是关乎政治统治合法性和正当性的重要问题。明朝与北元对立初期,明朝承认元朝乃“承天命”而立,并将元世祖称为“天命真人”,明乃继承元之“天命”而立。但至“土木之变”和“庚戌之变”后,明遂否认元为“天命而立”的正统王朝。与此相对,北元亦坚决否认明之“承天命”的政治合法性和正当性。不过,其对朱棣是认可的,并将其看成元惠宗的遗腹子,借此认为明朝也属蒙古黄金家族后裔之统治,即明的统治可谓“大元一统”的接续和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