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财政体制,是实现更精准、更有效地预防传染病,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的制度保障。本文基于公共财政的基本理论,提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效率、公平和激励相容三原则,并通过指标将原则落实到操作层面,得到传染病防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结果。与现有政策文件相比,进一步细化了艾滋病、结核病和血吸虫病防控的财政事权,增加了不明原因传染病防控及明确了其他传染病防控的财政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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