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办发[2018]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继续巩固提高我省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控辍保学责任落实(一)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地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