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人露天晾晒固体废物不仅造成环境污染,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特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去年12月初,一份致歉声明在《清远日报》刊登,当事人刘某林因倾倒危险废物触犯环境污染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承担本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7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