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现行的特殊教育政策中,随班就读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起就成了我国对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的主体形式之一,因此特殊需要儿童进入中小学普通班级并不是全新的形式,而是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毫无疑问,特殊需要儿童进入普通中小学班级学习是保障特殊需要儿童受教育权利的一个主体途径,通过这个途径,那些能够适应普通中小学学习生活的特殊需要儿童可以更好地接受作为公民权利的基础教育。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班就读的大规模和深度实施对于特殊需要儿童就读的班级和班主任也构成了一些挑战,班主任从观念、资源、能力到行动层面都要做出必要的调整,才能真正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