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银行市场化退出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而存款保险制度则为问题银行市场化退出奠定了法律基础。《存款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国高风险银行市场退出机制不断完善,市场化处置方式不断拓展,早期纠正机制及存款保险基金规模也得以逐步发展。但在问题银行界定、早期纠正措施、法律规范体系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借鉴英美等国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我国亟需在风险预警机制、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市场化退出法律机制等方面,完善问题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