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移动互联网技术粘性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技术现象。作为互联网技术与主体人发生密切交互关系的一种结果,互联网技术粘性蕴含着丰富的伦理内涵。技术粘性来源于主体性的分有,是主体人对客观世界的目的性改造以及对自我技术改造的必然结果。技术粘性形成之后,逐渐成为具有主体性的客观存在,并回归主体与主体人完成了融合,从而形成了复合性主体。因此,技术粘性不仅作为主体分有而存在,而且作为独立主体而存在。在主体分有和主体改造过程中,技术粘性客观僭越了主体人进行客观和自我改造过程中所设定的合目的性与合价值性的界线,从而导致主体人在获得丰富存在感的同时又迷失于技术,在享受技术结果的同时又成为技术的结果,其伦理风险不言而喻。消解这一风险,应超越技术物和人对立的二元论思想,转向主体与技术融合一体化的方向,赋予技术物的伦理内涵和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