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已构筑起初级医疗救助法律制度框架和多层次医疗救助法律制度体系,但依然存在救助对象认定单一、救助方式初级、救助待遇差异大、管理机制不定型、救助基金难统筹等问题,因此亟需出台一部相对完备的专项"医疗救助条例"。医疗保障局"大部制"改革为此提供了立法完善的制度环境与契机。具体设计上,"医疗救助条例"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基本医疗救助原则、国家给付原则、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内容为针对医疗救助各个结构性要素进一步细化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