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执法指导案例遴选机制由遴选权配置、遴选标准、遴选程序等三方面内容组成。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能否稳健运行,关键在于案例遴选机制能否遴选出具有指导价值的案例。分析案例遴选权的性质,案例遴选权属于行政管理权的组成部分,案例遴选行为是具有立规特征的行政管理性行为。因此,配置案例遴选权应坚持“遴选主体层级与案例预期功能相适应原则”,仔细研判不同层级行政机关所能遴选的案例类型。在设计案例遴选标准方面,应立足行政执法特殊语境,从促进行政机关管理能力提升的角度,拟定案例遴选标准。在完善案例遴选程序方面,应以案例质量为先导,拓宽案例来源,提升案例审查阶段的专业化、民主化水平,防范“行政主导”模式下可能引发的形式主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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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