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近年来,各地从主要内容、程序要求、配套保障、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探索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有效推进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