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救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各界和灾区群众关注的热点。2012年,湖南省民政厅首次试点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将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纳入社会化发放试点范围,经过一年的试点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3年,湖南省民政厅在总结上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明确规定将全省半数以上的县(市、区)纳入社会化发放范围,并对试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扩大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