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令第17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并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宗教局局长王作安网信办主任庄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肖亚庆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安全部部长陈文清2021年12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