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看出,这一条文具有法律强制性规范的特点。为了保障这一规范的强制性,《劳动合同法》制定了二倍工资这一细则,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但是,"二倍工资"这一条款在实践过程中存在曲解适用的情况。基于此,本文主要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二倍工资的规定,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员一些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