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住房抵押对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拓宽银行抵押担保范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农民住房抵押权实现存在法律困境、信用风险和市场缺失的困境。重庆、成都、宁波在农民住房抵押权实现方面的主要做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制度先行是前提,确权颁证是基础,市场建设是关键,风险基金是保障。农民住房抵押权实现应从完善农房抵押法规制度,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设立农房抵押风险基金,加快农村产权市场建设,提供农房抵押司法保障五个方面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