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2018年惠安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保待遇水平,从2018年1月1日起,惠安县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增加10元至每人每月140元,被征地比例70%以上的农民增加110元被征地保障金至每人每月340元,被征地比例30%70%(不含70%)的农民增加45元被征地保障金至每人每月145元,并补发2018年1月份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