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月29日省政府第1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长周乃翔2022年3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