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事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尤其是春夏季,食品不易储存,所以,更不能放松警惕。2021年3月末,辽阳市文圣区居民于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一组某品牌低脂高钙奶250毫升/盒,保质期为6个月,属于在质保期内。当晚回到家后,于女士3周岁的女儿喝了牛奶,剩下的于女士吸了一口,发现牛奶变质了。孩子喝后哭闹不止,肚子痛、食欲不振。安顿好孩子后,于女士找到超市负责人,要求超市赔偿500元。超市负责人联系某品牌厂家负责人共同解决,厂家负责人要求于女士出示孩子诊断报告,证明因为饮用该品牌牛奶造成孩子的身体不适,否则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