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本质属性是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的逻辑起点,这种本质属性表现为公益性和逐利性的此消彼长,并应重新界定为一种以协同共治谋求合作共赢的公共性。以公共性为导向的协同共治不仅在理论上高度适切,也是基于现实治理困境下多方主体的共同选择。协同治理的路径应从价值、主体、制度三方面展开,在价值层面凝聚目标共识以培育公共精神,在主体层面厘清角色定位以促进良性互动,在制度层面聚焦驱动协同要素以完善机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