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谣言因其虚假性信息的本质,呈现为一种否定性命题。网络谣言犯罪在刑事诉讼中存在证明困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主观方面明知、故意要素的确定,客观方面信息、言论的真实性以及发布虚假信息、言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确定。变更待证事实、严格责任制度、阶梯型罪名体系、法律推定等方法都具有解决犯罪构成要件证明困难的功能。这些模式在解决证明困难的范围、有效性、正当性上有各自优势与不足。相较而言,法律推定是解决上述证明困难的较佳选择,然而法律推定在正当性层面存在冲击无罪推定原则、破坏法治之虞,因此,要合理设置法律推定适用的实体与程序规则,谨慎适用法律推定。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