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取得巨大成就。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社会保障应更好发挥收入再分配功能,更加注重公平,推动和助力共同富裕。在简要总结我国社会保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共同富裕目标下我国社会保障改革要抓好关键几点。一是要改革完善筹资机制,改革现行职工社会保险按工资为基数缴费的做法,统筹考虑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核定缴费标准,改革城乡居民定额缴费的做法,按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并考虑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缴费标准,并进一步降低费率。二是扩大社会保障资金筹资渠道,除了继续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资金,将烟酒税、环保税、个人所得税等以一定比例补充社保基金。应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失地后的土地权益,保证他们拥有持续的缴费能力。三是要改革社会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法》提出的建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等的遗属和抚恤待遇,增强社会保险的公平性和再分配能力。四是将社会保险由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基本生活,延伸到保障群众一生。五是建议将《社会保险法》上升为《社会保障法》,通过建立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加公平、更强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