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校学生处分因为权力本位传统,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滞后,出现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高校学生处分权法律性质不清是根本原因,传统理论对其无法给出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解释,需要从宪法源头重新认识。在宪法层面,高校学生处分权表现为两种截然不同属性的管理权,即国家教育管理权和高校自治权,它们在高校校规中的相互交融是高校学生处分权复杂性的根源所在。溯根追源,高校学生处分权法律性质得到明晰,也为回应现实问题和做出法律调整带来新的思路。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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