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治理逐渐成为基础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教育治理指政府、市场主体、学校、社会组织、公民个体等主体共同管理教育公共事务的活动,“多元共治”是其基本与根本特征。教育治理之所以必要,在于以多元参与去解决政府主体的过度行政化(或者说政府失灵)和市场主体的过度商业化(或者说市场失灵)问题,去对冲权力的僵化和资本的逐利对于教育的负面影响。对于基础教育治理的主要内容,学界已经形成了“四治”内容框架,即把教育治理视为多元共治、学校自治、政府元治(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