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的数量越来越多,频繁的民事行为,造成一些单位的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断变更,需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本文主要讨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的性质、分类,以及在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制度、管理等未发生变动,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情况下,对单位重新申请行政许可的行为,按照"初始审查标准"进行检查的合理性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