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语文学科具有实践性、过程性、情感性、生成性的特点,表现性评价是实现语文教学过程性评价的重要方法。但目前,语文教学设计中教师讲解和学生练习往往是相对独立的两部分,不利于学生的理解和迁移。在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标准》中,倡导整体性、综合性的评价,强调面向学习过程开展教学评价。在诸多评价方法中,表现性评价成为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