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执行是一种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表面"合法"的逃避履行债务的违法行为,在房地产建设工程纠纷案例执行实践中,存在一种较为特殊的"对抗"执行行为:在被挂靠人存在较多债务、资不抵债时,实际施工人与被挂靠人达成在建工程的债权转让协议,法院在认定被执行人是否存在规避行为时,也遇到了一定的裁判障碍。文章试图通过分析其中法律关系,指出该行为是否属于规避执行行为的判断标准,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