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陕西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机制。《通知》明确,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中要推行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工作机制。《通知》还要求,在调解程序、调解实体、签署调解协议等方面,财政部门必须坚持各方当事人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