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理解治理精神,也是理解进步和文明。治理所包含的行权与共治,所包含的参与与制衡,代表着进步与文明一个公司,在治理的框架和秩序下,能不能选拔有才能、有智慧、有德性的人担任董事和高管?能不能对他们既实施有效监督又给予有力激励,以使他们发挥才能、智慧和德性?公司经营会不会繁荣兴旺、市场竞争力增强、价值得到提升?这就是治理的能力和效果问题。对于非公司组织,也应该提出同样的问题。显然,治理的效能与治理的秩序不是一回事,即使达成了治理秩序,也未必获得好的治理能效。

  • 单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