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事项要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指导意见》指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和创新监管,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仍然存在监管责任不明确、协同机制不完善、风险防范能力不强以及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