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振兴,谁为主体,这个问题至关重要。文章认为,在地域和宗族文化认同的规约下,在共产党组织部门的引导下,返乡人群这一被争议的对象可以被认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也不完全是没有希望的、需要被拯救的对象,他们是乡村的主人,他们身上的正能量和价值感需要被重新发现。因为他们不同于其他亚非拉农村的农民,他们是经历过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农民,他们知道社会主义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他们具有社会主义的文化主体性。因此,需要将各类主体的力量都动员起来,使之相互制约,又共同服务于乡村振兴的大业。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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