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的新中国教育方针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过程中,我国教育方针的性质逐步从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1957年、1958年两个教育方针的提出,前后只间隔一年三个月,表述不同,侧重不同,在贯彻的过程中逐步统一成一个整体,最终在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固定下来,作为统一的、完整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来加以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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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