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绿衣》一诗的聚讼主要集中于《绿衣》之情、“绿衣”服饰、“绿衣”归属等问题。首先,《绿衣》之情当为“思古人”无疑;其次,“绿衣黄里”“绿衣黄裳”的形制及“外丝绸,内葛衣”的穿法,在当时社会是符合礼制的,此现象并不能作为“妾上僭”的暗喻。另外,古籍提到“绿衣”为嬖人所服。由“绿兮丝兮,女所治兮”可知,作者所思者即治丝之人。在诸侯后宫中,姪娣应当是丝枲之事的主要负责人,嬖人受其管理。对应到卫庄公的后宫,厉妫之娣戴妫早逝,嬖人在丝枲之事中与其朝夕相处,关系密切。因此,《绿衣》是嬖人为戴妫所作的悼亡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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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语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