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目标定位上,我国应建立普遍性调节与差异化调节相结合的调节型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普遍性调节机制基本确立,以税负结构性配置为特征的差异化调节机制得以确认,科学便捷的税收征管新机制不断完善。但同时,仍然存在综合征收范围不宽、各类所得税负不平衡、调节精准性存在偏差、高收入群体偷逃税行为仍然存在等问题。进一步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应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健全综合课征的普遍性调节体系,完善扣除机制,优化税率结构,形成全面精准有力的差异化调节体系,深化税收征管创新,打造现代化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

  • 单位
    山东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