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我国在数据创新和应用领域领跑全球,在享受数据红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破题”数据安全治理的法治拷问。尽管我国在极短的立法周期内就迅速构建了以“三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础的规范体系框架,确立了可预期的未来治理结构和路径。但囿于立法稳定性的客观要求,“三法”中仍然存在大量“不确定性”规范,诸多现实矛盾依然悬而未决。《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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