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有组织的音响实现思想和感情的表现与交流必不可少的听觉艺术。《音乐课程标准》提出:"教师要引导学生喜爱音乐,加深对音乐的理解,充分挖掘作品所蕴含的音乐美,用自己对音乐的感悟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因此,音乐教师在教学中要从自身做起,重视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感悟,在教学构思、教学语言、教学示范、教学延伸等方面精心设计,做到以情感人,以情育人,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为学生的情感表现打下基础,实现音乐教学的课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