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书记制度是国家在贫困治理领域的重要制度实践,并将继续在乡村振兴中提供助力。第一书记与村两委的关系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通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L乡和江西省N镇的村庄调研,总结出第一书记与村两委的关系类型及其形成机制。研究发现,第一书记与村两委的关系有三种类型:包办代替型、辅助合作型、独立松散型,村庄层面的社会结构与组织基础、个体层面的政治追求与影响网络、政府层面的村庄定位与资源配置三者共同构成第一书记与村两委关系类型的形成机制。如何实现国家治理与村民自治的结合,是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无缝隙对接的关键,第一书记工作重心向村庄组织建设的回归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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