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立法体系不健全、司法体系不完备、监管体系不规范。依据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金融优先原则,本文认为关键在于完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立法体系,建立与数字金融新模式相适应的专业化司法体系,构筑监管主体分明、监管职责清晰的包容性监督体系。促使法治化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形成,保障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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