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共享与服务模式主要包括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供给模式、公共数字文化共享服务模式、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应用模式。目前,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供给模式主要是行政主导型、市场驱动型、自发共享型;公共数字文化共享服务参与主体分为四类,即用户、共享平台、免费提供方、付费提供方,共享服务模式包括平台服务模式、社会服务模式、企业服务模式和S2B2C服务模式;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应用模式即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