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为当今世界唯一由联合国制定并通过的有关国际贸易法的国际公约,在统一国际贸易合同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遗憾的是,由于《公约》订立年代久远、诸多条款含义不清、法律漏洞太多及自身解释规则不够明确、具体等原因,《公约》远不能适应经济及法律全球化飞速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公约》不可能像国内法那样进行及时修订,鼓励各国裁决机构积极运用动态解释来参照相关资料(如公约的一般原则、外国判例、学者著述及国内法等),有助于澄清《公约》的模糊规定或补缺填漏,促进《公约》的统一解释和适用,实时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动态解释具有悠久的历史,得到诸多法理及许多裁决机构司法实践的支持,符合公约目的与宗旨的要求,具有不容置疑的合理性。各国裁决机构在动态性参照相关资料中,应在遵循《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整体解释原则的前提下,优先适用《公约》自身规定的解释原则。同时,应紧密结合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合理、公正地进行识别和解释,充分发挥可参照资料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既有效抑制司法能动性,又能确定公约用语的新意,实现《公约》关于减少法律障碍和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目的和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