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征地信息公开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占比最高的类别,且附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居高不下,成为我国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的突出特征。高速城市化背景下的权利冲突和制度缺失,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在征地过程中的具体功用发生异化和偏差。应从权利平衡入手,针对征地信息公开问题背后深层次的结构性成因,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和政策的发展趋向,补齐信息公开难以覆盖的制度短板,实现信息公开功能和方式的再定位。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