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PPP模式的工具性特征使其具备政府债务治理功能,但在其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结合文献研究、政策法规梳理和专家访谈,对PPP模式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边界、认定标准进行明确界定,从项目合规性、融资机制、回报机制、运营机制、地方政府行为动机以及融资平台转型等多维视角分析PPP模式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独特形成机理,建议针对PPP模式加强规范化管理、巩固债务治理功能、促进提质增效、强化绩效管理、优化风险共担机制、完善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制度等隐性债务规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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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