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咬伤法医学鉴定2例

作者:郭兆明; 黄胜才; 朱晓斌; 王旭; 狄胜利
来源:中国法医学杂志, 2014, 29(06): 611-632.
DOI:10.13618/j.issn.1001-5728.2014.06.044

摘要

<正>1案例资料1.1案例1王某,男。某日因纠纷与他人在农田的地上抱在一起滚打互殴,出现面部流血被人拉开后发现王某鼻尖部缺损,在现场未发现缺损的组织。医院检查:鼻尖部缺损,累及鼻小柱(图1)。王某自诉是被嫌疑人咬掉,当地鉴定机构两次鉴定均定为重伤;嫌疑人不服,同时对伤者鼻部损伤形成原因提出质疑,认为可能是被农田地面上的玉米茬割伤。委托单位要求对

  • 单位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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