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科发[2021]38号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山西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省科技厅制定了《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21年4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按照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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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西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