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产生区别于传统金融风险的网络风险。为因应网络风险侵袭,台湾当局调整既有金融规制体系,通过内部公司治理、外部信息共享、前端韧性管理与后端检查监督等途径,构建“四维一体”的风险规制框架。检视台湾金融网络风险规制,目前台湾仍存在内部评估规则匮乏与规制对象缺漏等诸多不足,但其规制经验与教训仍对大陆防范金融网络风险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大陆可参酌台湾实践,并辅之以域外的经验做法,将网络风险治理嵌入金融机构内部,搭建金融网络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网络风险自评估与外部检查机制,同时完善支付系统与第三方机构的网络风险规则,为维护网络层面的金融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
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 复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