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太湖流域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艺为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设计规模为2.0万m3/d,按照《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2/1072—2018)标准提标改造。在对现状进水水质、出水水质、各指标达标分析,以及主体构筑物原设计参数分析的基础上,将SBR改造为多级AO工艺。改造后二沉池出水水质与改造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相比,生化系统的硝化和反硝化能力显著增强,出水仅在少部分时段不稳定,经过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出水能稳定达到DB 32/1072—2018中的表2标准[CODCr≤50 mg/L、BOD5≤10 mg/L、 SS≤10 mg/L、氨氮≤4(6) mg/L、TN≤12(15) mg/L、TP≤0.5 mg/L],工程总投资为5 056.04万元,单位处理费用由1.03元/m3增加至1.48元/m3。

  • 单位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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